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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精选篇章阅读》精彩片段
温霁紧紧牵着温知渝的手,好像生怕手一松,温知渝就甩开他走了一般。
“前面那就是衙门了。”张大娘指了指前面,温知渝原本想着古代户籍严苛,上户籍不会太容易,后来打听了一下,如今新旧朝交替不过十数年,人口名册损毁严重,原本是黑户的乞儿,对官府来说也是个麻烦事,能有人愿意掏钱给他们上户籍,官府可是求之不得啊。
张大娘的那个侄儿收了酒肉,也没多为难,不过是个小乞儿,说到底,也算是他的功绩了,况且这主动来官府上户籍的,是要交银子的,温知渝掏出那一两银子的时候,只觉得自己胃疼,这可是足足一两银子,她存款的两百分之一啊。
那原本还撑着面子的典吏,在看到银子之后,简直是两眼放光啊,如今这新朝刚刚建立,天下也还算得上太平,百姓自然也好过了不少,即便如此,普通人家一年的吃用,也十两银子顶天了。
温知渝看着盖了章的户籍,薄薄一张纸,写着温霁的名字,落户在了溪源县。
温霁遍布伤痕的手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张纸,他并不识字,可却很珍惜的看了很多遍,然后叠好收在了怀中。
张大娘还要去买米面,从衙门出来之后就往别处去了,温知渝长出一口气,低头看着站在旁边的小孩,还不到她的腰呢,瘦弱的让人心疼“原本该带你去吃大餐庆祝一下,不过大鱼大肉的你也吃不了,凑合吃点吧。”
温知渝牵着温霁慢悠悠的走了一段路,遇上了个馄饨摊子“这的鱼皮馄饨还不错。”
“老板,来两碗馄饨”
“好嘞。”馄饨摊子上干活的,是夫妻两个,女人包馄饨,男人在旁边招呼客人,手脚麻利的舀了两碗馄饨,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,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两个人面前,那老板看了一眼温霁,似乎是有些迟疑。
“怎么了?”温知渝看了一眼老板,又看了看温霁,认识?
“哦,这是您弟弟吧?那我可能是认错了,咱们这街道上有个小乞儿,以前我还给过他馄饨,看着挺像。”
老板娘过来,朝着老板使了个眼色“人家这小少爷,和那小乞丐有什么关系,你这个眼神啊。”
温知渝不在意的笑了笑,吃了一个馄饨,看着旁边颤抖着小臂舀馄饨的温霁。
“这长得像的人多了,不过人靠衣服马靠鞍,我弟弟这个年纪的孩子,约莫是大差不差的吧。”
那老板娘连连点头“可不是,不过我瞧着小少爷长得好着呢。”
温霁咬了一口馄饨,他以前也吃过馄饨,可那面是粗杂面,里面的馅料也不知道是什么,而不是他面前的这一碗,馄饨面皮是白面,里面也是满满的肉馅。
温霁看着和老板娘谈笑风生的温知渝,他们只认识了两天,可他阿姐却好像能让任何人都喜欢她,他的阿姐,果然是个很好的人,而且,很受欢迎。
温霁吃了馄饨和温知渝回家的时候,那老板娘还笑眯眯的说着,让他们下次再来。
温霁看着走在他旁边的姑娘,鼓起勇气伸出手,牵住了温知渝,温知渝感受着自己手心中的湿热感觉。
“怎么了?”
“那个老板娘,以前不喜欢我。”温霁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,突然开口,温知渝愣了一下,低头看着牵着她的小孩,温霁黑白分明的眼看着温知渝,温知渝像是担心惊到他一般,放轻了声音问他“什么?”
“老板以前想给我吃的,她不让,说我没银钱,说老板傻,我这样的小乞儿,饿死也就饿死了。”温知渝看着温霁说着这些话,语气平平,不生气,也不委屈,像是在说一件和他毫无关系的事情。
“那你讨厌老板娘,我还和她聊的那么开心,生气了?”
温知渝摇晃着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,小孩子的心思,其实也不难猜。
温霁犹豫了一下,是温知渝亲口说的,她是自己的阿姐,他们如今的户籍才是一家人,所以,阿姐应该站在他身边才是。
可他们如今虽然是姐弟,却也并不熟络,温霁在小心翼翼的试探着温知渝,他想知道,这个人会不会因为觉得他不好,心思重,是个坏孩子,所以再次丢弃他,就和他的亲生父母当初丢弃他一样。
温知渝却晃了晃牵着他的手“那咱们就不去吃那的馄饨了,不给他们机会赚咱们的钱。”
温霁看着温知渝,眨眨眼,然后用力点点头,对着温知渝露出一个腼腆的笑。
温知渝心中长叹一声,她的家庭温和开明,父母也更像是朋友,所以她的性格还算不错,可眼前这个,按照系统的说法,原本就性子偏执,后来的流浪生活,更是让他狠戾无情。
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的,但是温知渝却时刻谨记这小崽子是个芝麻馅的,要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少年,她可是任重而道远。
“你既然已经上了户籍,往后咱们两个便是亲人了,在这世上相依为命,所以,有些事情不和别人说,但可以和阿姐说。”
“真的吗?我是阿姐最重要的人?”温霁看着温知渝,问的十分认真。
温知渝想了想,真正的温知渝,有父母,还有哥哥姐姐,有很多朋友,可那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了,而在这个世界,她孤身一人。
温霁,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,也是她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原因。
“当然,阿霁是我最重要的人。”
温霁从前只觉得,春天到了,意味着他又活过了一年,而且未来大半年的时候,他不用挨冻了。
可是宣武九年那一年,溪源县的春天,是温霁这一生遇到的最温暖的春日。
温霁的人生,由温知渝亲手改写。
小孩子长得快,温知渝原本是没什么感觉的,只记得自己每次毕业的时候,都觉得上学的时候感觉那么漫长的时间,回首看去,好像也是转瞬而逝,可如今温知渝养了温霁,才发现小孩长起来是真的快。
四年的时间能发生什么?能让一个现代人变成一个古代人,甚至已经开始忘记使用电子科技的生活了,能让温知渝作为雨齐,靠着写话本火遍大胤,郭家的书坊甚至开到了京城去,温知渝赚的银票攒了一盒又一盒,也能让她养了四年的孩子,从那个时候的一团孩子气,变成如今初显清俊的少年郎。
温霁走进家门,温知渝正在院子里晒着菜干,他马上要去参加院试了,温知渝说要给他准备些方便食物,让他考试的时候吃。
“阿姐,我回来了。”温霁走上前,站在温知渝身边。
“嗯,夫子可有说什么?”温知渝低头拨弄着筐子中的干菜。
“只说了一些院试需要注意的事情,要我们做好准备,不可掉以轻心。”温霁说的一板一眼,温知渝看着人,的确是少年的模样,可到底为什么会被她养成一个小古板啊。
“嗯,阿霁啊,你年纪小,若是考不上也没事,你这个年纪,又是第一次参加考试,若是考上了,整个大胤,你都是独一份了。”
“我知道,阿姐放心,阿霁全力以赴,若是没考上也无妨。”
温知渝自诩要做一个开明的长辈,给温霁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,所以她从不给温霁压力,因为温霁是个极其要强的人,自己就给了自己巨大的压力。
温知渝有时候也很不明白,她分明给了温霁富足的生活,温霁的人生已经被她改变了,他不必为了活下去而拼命了,可为什么还要这样逼迫自己呢?让自己背负着巨大的包袱前行,
“你打算何时去府城啊?可和同窗说好了?”温知渝对这些事情实在是不清楚,只查清楚了她需要准备什么,她也不怕花银子,直接给温霁银票,让他别想着省钱。
“三日后就去,已经说好了,阿姐不必担心。”
温知渝点头,她的确不担心,温霁这个年纪,放在现代的话,那就是跳级的天才儿童,只要温霁在十八岁那年踏入京城,这是温霁规划好的人生,没有人能改变,包括她。
而系统,也只给了她十年的时间而已。
“阿姐不同我一起去府城吗?”温霁第一次离开温知渝这么远,到底是心中不安,担心他不在身边,阿姐身边会有危险。
“只是这几日而已,你们几个少年郎一同去,我跟着去做什么?况且,我若是去了,也不甚方便。”温知渝戳了戳温霁的额头“都这么大了,如果被人知道你还这么黏着阿姐,会被人笑话的。”
温霁闻言,眉头紧皱,似乎很是不满温知渝说的这话“不会有人笑话,阿姐是我唯一的亲人,我当然担心。”
“你是我弟弟,我是你阿姐,哪里轮得到你操心啊。”温知渝只觉得无奈,当初那个听她话的小孩长大了,反过来要管着她了,而且可比她当初要凶的多。
温霁笑了笑,依然是一副乖巧的样子,转身说要去看书,温知渝试图阻拦“都这个时候了,这三天就好好休息吧,怎么还要去学习啊?”
“我想要写几篇文章,好让自己保持感觉,不可懈怠。”
温知渝虽然会劝说温霁,却也不阻挠温霁,只是偶尔会感叹一下,若是她小时候也这样,她爸妈得多高兴啊。
温霁去府城参加院试的那天,虽然还是初春时节,春风还带着凉意,可天气却很晴朗,只偶尔飘过几丝白絮一样的云彩。
温知渝看着温霁坐在马车上远去,直到远离溪源县,再也看不到马车的影子。
温霁不在,家中只剩下温知渝一个人了,温知渝转念一想,干脆给李婶也放假了。
那天,温知渝院子里坐了一整天,什么都没有做,直到夜色降临的时候,温知渝终于承认,这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,空荡荡的,孤寂的感觉席卷了温知渝整个人。
温知渝轻叹一声,普通人都是重感情,哪怕是养个小猫小狗的,都会舍不得,更何况是个人呢?
四年的时间,她几乎觉得温霁真的成了她的弟弟,他们是真的一家人。
只是四年而已,温知渝已经开始舍不得温霁了。
原本想着潇潇洒洒的过完这十年,她就转身回家了,原本这个世界在她眼中,只是一本书,一场真实的游戏,温霁,也只是个纸片人而已。
可这个世界如此鲜活,温霁也那样真实,她现在甚至已经开始给温霁攒钱了,那些银票,或许是她最后能留给温霁的东西了。
在温霁回来的前一天,温知渝收拾好了自己的心情,如今只是四年而已,她还能陪着温霁好些年呢。
府学教授的不仅是书本上的知识,夫子的能耐,也不是其他书院能比的。
“嗯,阿姐,我想好了,若是有—日,我在府学待不下去了。”温霁有些踌躇。
“待不下去就不去了,我们家阿霁不上府学也能当状元。”
温霁看着温知渝,勾勒出—丝极浅的笑意,他分明知道他阿姐是多好的人,可每—次看到阿姐对他的在意,他还是忍不住高兴。
用过晚食,温霁松快了不少,甚至没有去书房学习,而是拿着—盘果子,和温知渝说起话来。
温知渝这几天好像过分疲倦了些,总也睡不够,可晚食虽然吃的不多,怎么也得等上—个时辰再睡,温知渝就给温霁讲自己的新话本,温霁平日很少看这些书,但温知渝写的每—本,他都曾仔细看过。
“阿霁,这感情呢,是要互相包容的,你性子—向冷淡,将来遇到了喜欢的姑娘,可不能像个闷葫芦—般,否则你便是长得再讨喜,人家姑娘也会不喜欢的。”
温知渝没有谈过恋爱,但小说还是看过不少的,温霁如今也马上要十五岁了,即便不会谈婚论嫁,也该到了春心萌动的年纪了。
“阿姐,你多虑了。”
温霁—脸无奈的看着温知渝,温霁考上秀才之后,想要和温霁结亲的人家能填满整个东二巷子,其中倒也不乏大富小贵的人家,温知渝全都想办法推了,—点希望都不给人家。
可如今却又和温霁主动说起这件事来。
“阿姐,为何和我说这些?”
“因为阿霁总会遇到喜欢的人啊,你啊,别的事,阿姐倒是不担心,唯独感情—事,阿姐很是担心啊。”
温霁便是长得再好,姑娘家总是需要哄的,温知渝平日带着温霁出门,温霁俊俏的小脸板起来的时候,不知吓跑了多少暗送秋波的小姑娘。
“阿姐放心,我没有遇到喜欢的人。”
“总会遇到的,阿霁,如果有—日,你遇到了—个姑娘,她或许也没做什么,可你就是觉得她很特别,会总也念着她。”
说话的时候,温知渝抬手,捏了—把温霁瘦削的脸颊,“那就是你喜欢的姑娘了,等到了那—天,阿霁可要坦诚—些。”
温霁不觉得自己会遇到那样—个姑娘,这天下的姑娘加起来,也比不上他家阿姐半分。
温知渝有—搭没—搭的和温霁聊着天,直到温知渝许久没有应声,温霁扭头看过去,发现温知渝已经睡着了。
温霁在月光之下,仔细瞧着他的阿姐,十六岁到二十二岁,变化其实很大,可他阿姐,除了更好看了些,却没什么变化。
温霁—直都知道,人长大了,面对的事情越来越多,无论是性子,还是面容,都会被磋磨,唯独他的阿姐是不—样的,温知渝的眼神永远都明亮而澄澈。
不过,若阿姐不是这样的人,或许他也不会成为如今的温霁。
温知渝睡似是睡熟了,温霁起身,将温知渝拦腰抱起,感受了—下自己手中的重量,阿姐似乎又清减了些,将人放在了床上,剩下的就是招月做的事了,温霁走出温知渝的卧房,轻轻合上门扉。
温霁在院子里仰脸看月,好像想了很多,又好像什么都没想,过了片刻才回了自己的房间,推开自己房门,—只手径直伸向他的命脉,温霁僵硬了—下,却没有动。
温知渝收到了一马车的快递,但是却没接到人,马车夫也是来去匆匆,将东西放下就跑了。
温知渝还想多问一句,结果那车夫像是被人在身后追赶一样,转身就跑了。
温知渝看着眼前的东西,这是先送了东西,人呢?在府城和同窗去玩了?
温霁今年不过十二岁,放在现代,的确还算是小孩子,但是这个时代,十二岁都能议亲了,而且温霁的十二岁和她的十二岁可不一样,应该不用太担心吧,温知渝一边忍不住担心,一边又试图说服自己不必担心,这种复杂的心绪,只能归咎于自己可能养孩子养久了,所以心态都变成当妈的心态了。
谁知道天擦黑的时候,温霁竟回来了,温知渝有些诧异的看着温霁从门外走进来“怎么回来了?”温霁看着温知渝坐在院子里,却没有回答温知渝的问题“阿姐,太阳都要下山了,冷风也该起来了,你怎么还坐在院子中?”
小少年皱着眉,担忧和不满一览无余。
“咳咳,这不就打算回房去了吗?不是,阿霁怎么回来了?我还以为你留在府城了?既然送东西回来了,也不让车夫给我递个信。”温知渝抱怨着,这小孩子怎么回事?越来越不让人放心了。
温霁将手中的篮子放在桌子上“我是同马车一起回来的,不过听闻附近有人卖莓果,我就去买了些回来。”
“院试不是才结束吗?怎么不在府城多待上几天?你们一群小孩子,想去玩的地方应该不少吧。”温知渝给温霁倒了一杯果汁,也没有问温霁这一次院试考的如何。
温霁坐在椅子上,摇头“也没什么有趣的,反正院试已经考完了,我便先行回来了。”
“这两天还有些冷,有没有不舒服,没想到突然降温,早知道我就跟着你去了。”温知渝抬手摸了摸温霁的额头,有些担心这小孩有没有照顾好自己。
温霁捧着杯子,看着温知渝“阿姐,我可以照顾好自己。”
温知渝当然知道,毕竟温霁不仅照顾好了自己,现在都开始照顾她了。
“你这样,显得阿姐很不称职啊。”温知渝玩笑一般说着。
“不是的,如果没有阿姐,就不会有现在的我,阿姐一直都很好。”温霁认真反驳。
温霁说的话是没什么问题,但是,温知渝看着温霁拿起桌子上的一块绿豆糕咬了一口,看样子是饿了,还是忍不住伸出手,扯住了温霁的脸颊,少年模样的温霁,脸上的肉已经少到揪不起来多少了。
温霁茫然的看向温知渝“阿姐?”
温知渝揪着他的脸晃了晃“和阿姐说实话,出什么事了?看上去这么不高兴。”
“我,有不高兴吗?”温霁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,他明明在阿姐面前有笑啊。
“我养了你这么久,还能不知道你是在真笑还是假笑啊?嗯?和阿姐说,为什么不高兴。”
“这一次院试,我好像答得不是很好。”温霁胡扯了一个理由。
原来是没考好啊,也是,这小孩骨子里要强的很,尤其是在学业上,温知渝信了。
“阿霁,上次不是说过了吗?你年纪这么小,这一次就当是模拟考了,考不上也没关系,不要这么着急长大,这不是有阿姐护着你吗?”温知渝说着,就挽起袖子要去厨房“好了,不想那些了,阿姐今日给你做大餐好好补一补。”
温霁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,昨天晚上分明还强撑着不想让自己睡着,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没了意识,而且竟然直到正午才醒来。
温霁坐在床边发呆的时候,院子里传来叮铃哐啷的声音,让温霁陡然清醒了过来。
对了,他睡在厚实的被褥上,他昨天有家了,这不是梦。
温霁有些慌乱的跳下床,往门外跑去,温知渝现在正在收拾房间,虽说这房子是系统给她准备的,但为了符合时代背景,所以难免有些不方便,有些地方还得自己动手。
温知渝看着布满灰尘的东厢房,忍不住打了个喷嚏,这房子是空置了多少年啊?
“阿姐。”
温霁小声喊着,温知渝打着喷嚏,也没听清楚,温霁抿抿唇,又喊了一声“阿姐”声音又大了一些。
“啊?怎么了?”温知渝扭头,看着站在门槛后面,赤着脚的小孩,“醒来了?怎么不穿鞋?”
温霁仰头看着她,脚趾微微蜷缩着,又喊了一声“阿姐。”温知渝不明所以,还是应了一声,然后赶着他去穿鞋“早食在厨房温着,洗漱完了去吃。”
小孩没动,苍白的小脸上难得有些泛红“对不起,我第一天就睡了懒觉。”
温知渝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道歉的,转而一想,这小孩心思重,大抵是林妹妹那样的性子。
“睡个懒觉有什么啊?你才多大,身子又弱,多睡可是好事。”温知渝摸了摸温霁的额头“你现在能吃能睡更好,否则这身子要怎么养好啊?我若是一辈子养个病秧子,岂不是更麻烦。”
温霁小跑着去穿鞋了,温知渝重新去收拾房间了,温霁拿着东西洗漱了,东西是阿姐提前给他准备好,是他从前从未用过的柔软布巾,看着温知渝忙的热火朝天,他也不敢打扰,盯着看了一会儿才往厨房里去了。
现在刚过了初春时节,院子里的花草郁郁葱葱,树冠也蒙上了一层浅浅的绿意,温霁缓缓走向厨房,看着自己的影子,以及厢房里叮铃哐啷的声音,温霁第一次觉得,春日的阳光落在身上是暖融融的。
温霁捧着一碗肉粥小口喝着,他从前只喝过一次清粥,是过年的时候,几个小乞儿在破庙里,有一个婆子,给他们熬了一大锅的清粥,那个时候他觉得那个粥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,可是这两日,他觉得他阿姐做的才是世上最美味的。
温知渝过来的时候,温霁正挽着袖子洗碗,温知渝看了一眼这小孩瘦的皮包骨的胳膊,站在板凳上,很认真的洗着碗,怎么看都像是备受压迫的童工。
“怎么在这洗碗啊?不是和你说了吗?这些事用不着你来做。”
“没关系,阿姐,我还是能洗碗的。”温霁说着话,因为太着急,脸皮都涨红了。
温知渝摆摆手“又不是不让你做,算了,咱们两个人用的碗筷也不多,洗完之后给你换个新衣裳,带你去县衙,先将户籍定下才好。”
“你往后不管是读书,还是成家,总要有户籍的。”温知渝站在他身边,将洗干净的碗筷放起来,一边和温霁说着,小孩的事可要和他说清楚,不然回头又得乱想。
“读书?”温霁愣住了,不可置信的看着温知渝,温知渝点点头“可不是,你这个年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,不去读书去做什么?”
“可,可是,读书很费银子。”温霁路过过书院,他知道能进去那里面的,都是家中小有资产的,读书费银子,笔墨纸砚也贵重,况且寻常人家,都是一大家子供养一个读书人,可他,如今只有眼前的阿姐。
“供你读书的银子阿姐还是有的,不过有句话阿霁说对了,阿姐原是个孤女,如今带上了你,也是没什么倚靠啊,你若是能有个功名,往后我们也能好过一些。”温知渝想着别给太大压力,但也要给点压力,不能养成一个纨绔子啊。
温霁看着她,片刻之后用力点点头“我知道,阿姐放心,我往后一定会护着你的。”
温知渝笑眯眯点头,小鬼,我可不用你护着,你功成名就之时,我就该回家了,还用你护着?
至于读书,这是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,真正的温霁能从一个小乞儿走到权臣的位置,天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天才。
系统让温知渝帮他,温知渝也只能让他的路走的容易些。
温霁洗了碗,温知渝拿出一套新衣服,温霁看了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袍,还有地面上放着的小靴子。
“这衣服本来就是新的。”温霁身上现在穿的衣服,已经是顶好的衣服了,温暖柔软。
“多买几件,换着穿,我手笨的很,可不会缝纫衣服。”温知渝当然知道,这个时代,女儿家别的不说,针线活还是人人皆会的,大户人家的小姐都得会绣花,可温知渝,从小到大只缝过袜子,所以干脆买了好几件成衣给温霁。
温霁瘦弱的很,这衣服买来穿在他身上都松松垮垮的,大约能穿个一两年。
“走吧,咱们隔壁张大娘家里的侄儿是在衙门里做典史的,这户籍的事情还得找个衙门里的熟人。”
温知渝牵着温霁,提着今天早上买来的三斤肉,一壶酒,去找张大娘了。
这里的人淳朴的很,而且不少人家中是有读书人的,温知渝一个孤女来这住下之后也经常被照拂,这东二巷的不少人都知道她是不远千里来找弟弟的。
昨个,东二巷的人都知道这温家姑娘找到弟弟了。
张大娘看着温知渝牵着的孩子,那孩子瘦弱的厉害,衣服料子看着不错,可这孩子却根本撑不住那衣服“温姑娘,这就是你弟弟啊。”
“是,大娘,今日又要您费心了。”温知渝眉眼弯弯的笑着,张大娘看着心喜,原本想着温家姑娘一个孤女,还没相看人家,家里也是小有资产,她家中的儿子已经婚配了,但子侄却是有没有成亲的。
“这有什么费心的。”张大娘想着今天早上温知渝送来的一吊肉,心中只觉得可惜,如今温家有了这个年纪的小子,这温家姑娘,可是不好嫁了。
家中有了子嗣传承,虽是极好的事情,可这闺女,怎么嫁出去啊?
人人心中都有着算计,哪个婆家愿意养着媳妇的弟弟啊,那吃用可费些银钱呢,更何况,今个早上,温知渝还说要送弟弟去念书,哪个婆家敢接这烫手山芋啊。
“姑娘怎么这样说?”
“我总觉得是不是我给了他太大的压力,所以阿霁一刻都不敢放松。”
“姑娘可别这样说,您也是为了小少爷好啊,要我说,我就没见过比姑娘更心善的人了。”
与温家有关的流言蜚语依旧存在,去岁,温知渝自立门户,交了一大笔银子,往后便是不嫁人了,大胤是允许女子自立门户的,只是女子不嫁人,那闲言碎语是挡不住,幸而温霁争气,温家的情况还好些。
前些日子,宋李氏还和自己的妹子说起,若是温霁这一次真的考上了秀才,她看还有谁敢说嘴。
“说起来,李婶,你家姑娘比阿霁年纪还大些吧。”
“可不是,小闺女已经说了人家了。”
“那大闺女呢?”
宋李氏闻言,原本是不欲说的,这不是个光彩事,她先前也瞒的紧,毕竟有些主家难免在意。
“大闺女之前说了人家,还没过门,男人就没了,夫家那边说她克夫,坏了名声。”
“这和你家闺女有什么关系?”温知渝搞不明白,宋李氏摇摇头“人家既然这样说了,我们也无话可说,找了媒婆,媒婆说只能找个鳏夫,丫头气性大,说不嫁了,就在家中留着,若是有一日,家中容不下了,便绞了头发去山上做姑子。”
温知渝闻言,勾起唇角,的确气性大“婶子就是因为这个,所以才烦心?”
宋李氏的确烦心,生怕温知渝怪罪“姑娘,我这就是偶尔心烦,没耽误做事啊。”
温知渝摆摆手,看着院子里蹲马步的温霁,发起了呆,宋李氏正打算去忙。
“李婶,回去问问你家大闺女,愿意离家吗?”
“我和阿霁不会一直留在溪源县,或许会去府城,甚至是京城,你不会和我们走,去问问你家大姑娘吧。”
宋李氏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大闺女来了,那姑娘今年不过十五岁,看上去十分沉稳老成,十五岁,她也就上高中而已,还是一团孩子气,可眼前的姑娘,瞧着比温知渝都年长两分。
“叫什么名?”
“宋招月。”宋招月十分老实的回答到,看着眼前的温知渝,宋招月长相只能算是平凡,但村子里也有长得漂亮的姑娘,可见着温知渝之后,宋招月才知道,原来真的会有这样漂亮的姑娘,就像话本中仙子一样。
宋招月在村子里过得不好,她知道若是在家中待下去,迟早得去做姑子,可昨日娘回去之后,告诉了她一件想都不敢想的好事,娘的主家是好人,他们一大家子都知道,去府城,去京城,是宋招月想都不敢想的事情,她连县城都没来过几次。
“抬起头,看着我的眼睛。”温知渝开口,宋招月鼓起勇气抬起头直视着温知渝的双眼,紧紧握住自己的双手。
温知渝看着宋招月“寻常农家倒是少有你这样有诗意的名字。”
“我是家中第一个孩子,我爹拿了鸡蛋,让村里的秀才让取的。”
“这样啊,名字不错,可知出自何处?”
宋招月犹豫了一下,点点头“溪山犹记,脱帽吟风,倚楼招月。”
“念过书?”
“不曾念过,只识得几个字。”宋招月记着她娘说过的,温家从前可是书香世家,他娘是干粗活的,可她来了,是贴身伺候主子的,一个月就能有一两银子的月钱,主子的要求自然也高。
“嗯,肯学吗?”
“肯。”宋招月连忙点头。
“最后一件事,若是要跟着我们,离了溪源县,许是这辈子都回不来了,你可想好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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